發新話題
打印

2015年7月起新規上路 國外攜回(台灣)藥品超量將受罰

2015年7月起新規上路 國外攜回(台灣)藥品超量將受罰

不少民眾前往國外旅行會購買當地的藥品、維他命,甚至以郵寄、快遞方式將其寄回國,這樣卻可能超過藥事法規定攜帶回國的數量。食品藥物管理署目前公告一項新規定,自104年7月1日起,郵寄、快遞藥品回國或自行攜帶「超量」藥品返國,一律須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違反者依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財政部關務署根據99年4月1日至103年3月31日海關統計調查發現不法藥物件數共達670件,其中件數最多即是入境旅客違規攜帶超過規定數量的藥物,共558件。郵寄、快遞等違規件數則約有110件。另外近一年來海關處更查獲不少以壯陽藥、胎盤素針劑、肉毒桿菌素、止痛藥及中藥製劑等藥丸為主。

根劇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從國外攜帶自用藥品及郵寄、快遞藥品回國應符合限量表規定,但考量有不肖業者投機或將不法藥物於限量內分批進口至國內,影響台灣藥品管理制度,或造成危害民眾健康,故採取事前申請及限量管理規定。

自104年7月1日起,郵寄、快遞方式將藥品寄送回國前,必須依照「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規定,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方得以寄送。「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且於 6 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則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此外民眾攜帶自用藥品、維他命、隱形眼鏡等規定藥物返國時,必須按照「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限量攜帶回國。表列內的藥品攜帶限量依表列數量規定,表列以外的「非處方藥」每種限帶2瓶(盒),表列內藥品及表列以外的「非處方藥」攜帶總量合計不可超過6種。如超出限量,則應於返國前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另外,攜帶「處方藥」則須憑醫療院所證明,其攜帶量不得超過該醫療證明的處方量。

表列中包括民眾最常攜帶的維他命、胃藥等都有限量規定,維他命僅能攜帶12瓶,並且總量不得超過1200顆,隱形眼鏡不管是散裝或盒裝,均不可超過6對,胃藥則是限攜回1瓶,總量不得超過1000粒。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



Ⓞ圖表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新規定於明年7月1日上路,藥品如未經申請同意核准,超量攜帶及寄送入境者,依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將以禁藥視之,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查獲的禁藥沒入銷燬。因此,入境民眾須注意攜帶自用藥品返國是否符合限量,攜帶超量或寄送藥品回國須事先申請同意文件,以避免受罰。

更多相關資訊請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專區」查詢:http://bit.ly/1i7bVmq

TOP

帶超過2瓶正露丸回台 食藥署:退運或放棄

http://newtalk.tw/news/2014/06/12/48206.html
新頭殼newtalk2014.06.12翁嫆琄/台北報導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說明,自明年7月1日起,快遞藥品回國或自行攜帶「超量」藥品返國,一律應於輸入前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違反者依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遭批懲罰太重。食藥署今(12)日說明,若民眾攜帶超過限量的藥品等,且無涉刑事規定者,就依《關稅法》將逾限的部分退運或放棄,例如從日本帶正露丸回國,若未申報,1人只能帶2瓶。

食藥署指出,明年7月1日起,郵寄、快遞藥品回國或自行攜帶「超量」藥品返國,一律應於輸入前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藥品如未經核准寄送至國內或超量攜帶入境,則屬於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的禁藥,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查獲的禁藥沒入銷毀。不過,這項規定也引發民眾批判,認為超帶並非大罪,卻要被判刑,實在太誇張。

食藥署今天說明,「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為讓旅客攜帶自用藥品回國之數量有遵循之依據,若旅客攜帶回國的自用藥品數量符合限量表規定、攜帶的「處方藥」符合醫療院所證明的處方量,則可直接攜入;若攜帶自用藥品數量超過限量表規定、處方藥無醫療證明或超過醫療證明的數量,且無涉刑事規定者,則依《關稅法》相關規範,將逾限部分辦理退運或放棄。

依照「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未來民眾攜帶藥品入境時,萬金油只能帶3大瓶或12小瓶、龍角散則是6小盒、正露丸為400粒裝2瓶、胃藥1千粒裝1瓶、維生素等12瓶、錠狀、膠囊狀食品也是12瓶,隱形眼鏡則是只能帶6對入境。

同時,表列的自用藥物,民眾最多也只能攜帶6種,如超出限量,則應於返國前向食藥署申請進口同意書;另外,攜帶「處方藥」則須憑醫療院所證明,攜帶量不得超過該醫療證明的處方量;表列以外的「非處方藥」每種則是限帶2瓶(盒)。

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藥品回國,明年7月起則是應於藥品寄送回國前,依據「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規定,向食藥署申請進口同意書,「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且於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則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食藥署表示,「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的品項及數量,是當初依據民眾出國旅遊攜帶藥品態樣而訂,食藥署會與財政部共同修正訂定公告,並透過海報或單張、電台節目、醫藥期刊、捷運或機場燈箱、旅遊、航空業者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TOP

2015年起新規定,帶超量非處方藥恐被依偽禁藥送辦

重要:2015年起新規定,帶超量非處方藥恐被依偽禁藥送辦

出國買成藥、維他命或託人國外寄藥注意,明年7月起限量限次,維他命超過1200顆就過量,郵寄1年限2次,違者要罰。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今天指出,藥品不是土產,不會愈吃愈補,何況國際郵包、快遞,分批挾帶寄送台灣沒有核准藥品,從國外攜帶大量藥品入境,已成為走私藥的漏洞。

食藥署依「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規定,明年7月1日起,藥品郵寄回台前,必須事先向食藥署申請進口同意,「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應憑處方箋且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近視隱形眼鏡也要附處方箋。

此外,民眾出國逛街愛買藥,偏好日本的胃藥成藥、東南亞的萬金油或驅風油、中國大陸的中藥及其製品,購買自用送禮兩相宜,明年7月1日起,攜帶藥品入境超出限量,必須事先申請,而且不同的種類的成藥合計不可超過6種。

何謂「超量」?在「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表上的成藥和維他命,萬金油3大瓶或12小瓶、八卦丹12小盒、龍角散6小盒、驅風油2瓶、中將湯丸2瓶、撒隆巴斯50片盒裝2盒、硫克肝2瓶、正露丸400粒瓶裝2瓶、胃藥1000粒瓶裝1瓶、曼秀雷敦藥膏6瓶、辣椒膏24片盒裝2盒、朝日萬金膏5片盒裝6盒,超出這些限量者,即為超量。

此外,合利他命290粒瓶裝限2瓶、維他命12罐或總量1200粒、各種口服錠裝膠囊食品每種12瓶但總量不超過2400粒、中藥材每種0.6公斤合計12種、中藥成藥不超過12瓶(盒)但總數限36瓶(盒)以內。

戴雪詠說,民眾攜帶超量藥品入境,或是海外寄送藥回台,被海關攔下時,目前可以自行放棄,或事後補申請了事;可是明年7月起,沒收銷毀事小,觸犯藥事法有關偽禁藥的罰則事大,最重被處10年以下刑期。


1.台灣海關禁止肉類食品進關
舉凡如牛肉乾、肉鬆蛋捲(澳門名產)、真空包肉品,這些都不能闖關。如果是做成罐頭的食品如法國的兔肉罐頭、鴕鳥肉罐頭、牛肉罐頭等,這些可以進台灣不會被丟掉。真空袋包裝的肉類都一律禁止,真空包裝的大閘蟹、帝王蟹等,都被禁止攜帶。如果是醃漬過的肉類或者魚介類,如明太子(博多名產)、醃漬過的鮭魚卵,這是可以帶入台灣國土沒問題。

民眾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必須事先詢問相關檢疫規定,入境時也得先填寫海關申報單,入關時要走紅線檢查檯檢驗,檢驗合格才能入關;此外,民眾也可在通關前,把帶回國的動植物或其產品丟進農產品棄置箱中,就不用挨罰。


防檢局官員指出,只要是動物產品,不論是加工前後或生、熟,即使經過真空包裝,統統不准攜帶入境,尤其是來自東南亞、香港、澳門、
新加坡等疫區,肉鬆、肉乾或火腿等物品都不得帶進國內。但即使從非疫區帶回肉乾等肉製品,像澳洲袋鼠肉乾,官員還是會請民眾不要帶進國內。


可以帶起司入境,但如果內含火腿、培根就不行。保久乳和調味乳也可攜入;生乳因未經高溫高壓處理,所以不能帶;鮮奶也必須符合檢疫條件才能帶進來。

有人要問:泡麵呢?!

2014年起。放寬泡麵入關

泡麵裡頭含有肉醬包,可以帶入台灣。例如日本拉麵包含有叉燒肉片,或者醬料裡頭有肉骨粉等可以攜入國內。柴魚高湯等魚介類湯頭泡麵當然沒問題。

反過來日本海關也一樣,肉乾肉鬆肉條一律不能進日本海關,被查到會被處分掉。曾經想買迪化街最受歡迎的肉乾想帶去日本送禮,眼尖的朋友立刻提醒我不能帶去日本,以免被日本海關查到會留下紀錄,往後進出日本會被刁難。會被帶到小房間請你打開行李檢查仔細。

台灣海關也會在你的資料上註記:攜帶違禁品入關,往後你進出台灣海關都會被盤查,非常浪費時間喔!

帶錢入關行不行?!


基本上你帶外幣入關都可以,但是超過一定數字請你要填單申報,沒有申報強行入關的結果,被沒收也無法申訴索回喔!只要通過X光掃描,你的錢包厚度很快就露餡。


入境旅客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之行李物品,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查驗通關:
一、攜帶菸、酒或其他行李物品逾第十一條免稅規定者。
二、攜帶外幣現鈔總值逾等值美幣一萬元者。
三、攜帶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逾等值美幣一萬元者。
四、攜帶新臺幣逾六萬元者。
五、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二萬元者。
六、攜帶人民幣逾二萬元者,超過部分,入境旅客應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
七、攜帶水產品及動植物類產品者。
八、有不隨身行李者。
九、有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免驗通關者。


新鮮水果絕對不要帶進台灣
,為了台灣植物生態,請大家不要僥倖闖關。

機場的米格魯是受過專業訓練的,請大家不要跟米格魯的鼻子賭上一把。只要是新鮮水果都不能帶,東南亞芭樂、柑橘、榴槤和蛇皮果等,都是禁止類水果。中草藥,只要是符合「乾燥」、「經加工」等條件,都可以攜帶,但還是要先申報檢驗。水果乾已經加工處理過的就可以帶回來。

免稅物品的範圍及數量:

酒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但限滿20歲之成年旅客始得適用 ,20歲以下的孩子不能算人頭帶菸酒進關喔!!
非屬管制進口,並已使用過之行李物品,其單件或一組之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者。 上列以外之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其完稅價格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

武器毒品、盜版光碟等違禁品


請大家不要跟自己的前途開玩笑。在其他國家帶毒品入關會被判死刑的!

仿冒名牌包也會被抓喔!海關人員是很有經驗的,請大家不要考驗海關的辨識能力。

寵物出入境要注意


攜寵物入境:

活動物禁止攜帶,但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犬、貓、兔除外。攜帶寵物入境,應由畜主或其代理人先向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申請核可,並於起運前兩星期向下列機關申請檢疫,取得進口同意書後始得入境。攜寵物出境到他國後,再攜帶回國,亦比照攜寵物入境之有關規定辦理。
@自中正機場入境: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辦理(電話:03-3982431或03-3982663轉201、202)。
@自高雄機場入境: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辦理(電話:(07)8059590或(07)-5360070轉518)。

維他命也限制數量


以維骨力為例,台灣規定每個人每次只能帶1200粒,以一瓶200顆裝或300顆裝來計算,每人每次頂多只能帶五至六瓶

而善存依劑量不同可歸類為維生素藥物或膠囊狀食品;維生素藥物一次不能攜帶超過1200顆膠囊狀食品則不能帶超過2400顆
藥品自用攜帶限額看這邊:http://web.customs.gov.tw/public/Attachment/711281446471.pdf
  
如果超量攜帶藥物進入台灣海關,必須經由紅線櫃檯辦理申報,取得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許可,才能放行。


如果沒有申報而遭台灣海關查獲,藥品會被沒收,攜帶者會被移送法辦。
移送法辦後果可能判決有罪、可能緩起訴、可能不起訴,如果是持有綠卡的美國永久居民,有判決或緩起訴紀錄將被視為「非良民」,影響日後入籍申請。

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稅總局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12072&CtNode=13127
財政部海關總稅務司署 (02)27722392.27413181.27523355
財政部台北關電話 (03)3832293.3832292.3832298
財政部高雄關電話 (07)8011924.8016511
常見違禁物品列表:


  • 活動物。
2. 一般肉類:新鮮、冷藏、冷凍及經煮熟之牛、羊、鹿、豬、馬、雞、鴨、鵝…等禽畜肉類。
3. 加工肉類:
(1)乾燥或醃製肉類,如肉乾、肉鬆、香腸、臘肉、熱狗、火腿、鴨賞…等。
(2)內餡含肉產品,如肉粽、肉包、牛肉丸、貢丸、水餃、披薩、月餅、三明治、漢堡、肉鬆蛋捲、肉鬆蝦餅…等。
(3)含肉速食麵(粥)、含肉之固態或液態湯類、含肉夾餡粉條、肉骨粉、雞肉粉…等。
4. 生蛋(製)品:生鮮雞蛋、鴨蛋、鵝蛋、胚胎蛋(如鴨仔蛋)、皮蛋、生鹹蛋…等。
5. 含動物性成分之動物飼料:犬貓食品、寵物罐頭、動物皮製成供寵物嚼咬產品(如牛皮骨等)、其他調製動物飼料…等。
6. 生乳及鮮乳
7. 生物製劑:血清、動物疫苗、生物樣品材料…等。
8. 其他動物產品:未經刨光、上漆、處理之動物骨、角、齒、爪、蹄、毛、羽毛產品及未熬製精煉之動物油脂…等。
9. 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之燕窩(夾雜有血液、羽毛、糞便及其他雜污)。
10.活魚及其產品:鮭、鱒、鱸、鯉、鯰等5種活魚類及其新鮮、冷藏及冷凍帶內臟產品。
11.種蝦及蝦苗:繁殖用種蝦及蝦苗。
12.附著土壤之動物產品。
13.含動物成份之中藥材:牛黃、雞內金、麝香、鹿茸等。

網拍業者請注意,下列商品禁止上網拍賣販售,如果你從海外帶回台灣來,上網販售一樣要受罰
藥事法無照販售藥物(包含藥品與醫療器材)乃至於非藥商而進行藥物廣告規範嚴厲有照藥商也不能在網路上進行銷售(因為需要專任藥師駐店)

  • 藥品:善存、維骨力、威而剛、酸痛貼布、柔沛、正露丸、銀杏、褪黑激素、骨齒目、smarken、MSM、銀杏葉、奶薊(乳薊草)、犀利士、威而鋼、樂酸克、熱威樂素、落建、諾美婷、維骨素、眼藥水、洗眼液(洗眼水)、Viartril、泰國Counterpain按摩膏。
  • 醫療器材:血壓計、血糖機、近視眼鏡(包括有度數的太陽眼鏡)遠視眼鏡、老花眼鏡、隱形眼鏡(包括藥水、沖洗液、清潔液、保存液)、碎脂機、衛生棉條、導入儀、灌腸器、體溫計、體脂計、保險套、3M美容膠、耳(額)溫槍、驗孕試紙、酸痛貼布、束(托)腹帶、OK繃、肌內效、護具、輪椅、低周波治療器、醫療用彈性襪(預防靜脈曲張彈性襪)。
  • 禁藥:白鳳丸、雲南白藥、三體牛鞭、牛寶膠囊、西瓜霜、人參條片、出售水貨的藥品(未經受檢都屬於禁藥*1)。

TOP

發新話題